为贯彻落实《2020年高淳区学前教育新生入园工作指导意见》(高 教〔2020〕53号)文件精神,体现入园公平, 进一步规范入园流程,结合我园发展现状,制定2020年新生入园招生公告。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应对入园高峰,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按照片区内幼儿园规模与人口密度分布的实际状况,科学划分高淳区新城幼儿园服务区。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招生对象
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不招收不足年龄的幼儿。幼儿入园前须提供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合格证明。
(二)招生范围
1.高淳区新城幼儿园片区:沿溧芜高速—石固河—芜太路—北漪路—溧芜高速所形成的区域(中交荣域、碧桂园、大丰景苑)。
2.高淳区新城幼儿园宝龙分园片区:沿溧芜高速—北漪路—芜太路—学山北路所形成的区域(宝龙小区、丰河湾、水映华庭、中宏万家)。
三、入园意向登记办法
(一)第一批入园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6月26—27日 8:30~11:30,14:00~17:00
2.登记对象及条件
2019年12月31日前,幼儿及法定监护人取得片区内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
3.登记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携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高淳区新城幼儿园一楼大厅办理入园意向登记,意向登记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
7月3日前,幼儿园审核意向登记材料,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协调,确定第一批入园幼儿名单。
(二)第二批入园意向登记
1. 登记时间
7月4日 8:30~11:30,14:00~17:00
2. 登记对象及条件
(1)2019年12月31日前,幼儿及法定监护人取得主城区服务区内户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但双证地址不一致者。
(2)2020年1月1日-2020年5月底前,幼儿及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主城区服务区,且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属于主城区服务区内者。
(3)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幼儿及其父母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且从未迁移过,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均在主城区服务区内者。
3. 登记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携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高淳区新城幼儿园一楼大厅办理入园意向登记。意向登记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幼儿园视学位情况统筹,不服从安排者视同自愿放弃学位。
四、日程安排
6月26日至6月27日,幼儿园组织第一批入园意向登记。
7月4日,幼儿园组织第二批入园意向登记。
7月18日,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
五、其他
1.规定时间内登记不分先后,逾期未登记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位。
2.优先登记的对象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主城区户籍,须户籍地址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一致。
3.入园登记时请佩戴好口罩,出示“苏康码”、配合幼儿园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其他登记工作,另外请不要带幼儿入园登记,建议幼儿父母亲自前来办理登记工作。
4.高淳区新城幼儿园及宝龙分园登记地点都在新城幼儿园(高淳区淳溪街道学勤路10号)一楼大厅。
本招生公告由高淳区新城幼儿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5-57866552。
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幼儿园
2020年6月22日